财政部、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轻纺、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
字号:大︱中︱幼 2009-03-30 10:32:24 集团办公室 点击数: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视注打算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度税务局,新疆出产建设兵团财政局:
经国务院核准,决定提高部门商品的出口退税率。具体明确如下:
一、CRT彩电、部门电视机零件、光缆、不间断供电电源(UPS)、有衬背的精辟铜造印刷电路用覆铜板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%。
二、将纺织品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%。
三、将六氟铝酸钠等化工制品、香水等香化洗涤、聚氯乙烯等塑料、部门橡胶及其制品、毛皮衣服等皮革制品、信封等纸制品、日用陶瓷、显像管?堑炔Aе破贰⒕芎父止艿雀植摹⒌ゾЧ杵⒅本洞笥诘抛30cm的单晶硅棒、铝型材蹬仔色金属材、部门凿岩工具、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%。
四、将甲醇、部门塑料及其制品、木造相框等木制品、车辆后视镜等玻璃制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%。
五、将碳酸钠等化工制品、构筑陶瓷、卫生陶瓷、锁具等幼五金、铜板带材、部门搪瓷制品、部门钢铁制品、仿真首饰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%。
六、将商品次氯酸钙及其他钙的次氯酸盐、硫酸锌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%。
具体商品清单见附件。
本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。具体执行功夫,以“出口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)”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。
特此通知。
财政部 国度税务总局
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
清单下载:http://www.chinatax.gov.cn/n8136506/n8136593/n8137537/n8138502/8916348.html
